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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志:上海市检察机关未检工作获各界赞誉

发布时间:2012-03-12  来源:正义网—检察日报  字体大小[ ]

  1月11日,记者在上海市检察院获取了最新出炉的2011年度该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统计数据:2011年,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达16%,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;不诉率7.9%,同比上升1.5个百分点;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非羁押率为33.9%,同比上升8.7个百分点。通过社会观护,近90%的涉罪未成年人得以复学、就业。

  

  近年来,上海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人性化执法、推动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矫正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。图为浦东新区检察院与看守所联合举办涉罪未成年人与家人见面会,检察官与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一起开展帮教。 本报记者林中明 通讯员夏林杰摄

  工作模式专业化 帮教力量社会化 观护体系全覆盖

  上海近九成观护对象复学就业

  本报讯(记者张伯晋 林中明) 1月11日,记者在上海市检察院获取了最新出炉的2011年度该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统计数据:2011年,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达16%,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;不诉率7.9%,同比上升1.5个百分点;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非羁押率为33.9%,同比上升8.7个百分点。通过社会观护,近90%的涉罪未成年人得以复学、就业。

  张某的父母都是在沪务工人员,整日忙于生计,无暇关注孩子成长。2008年夏天,张某一时冲动伙同他人实施抢劫犯罪,尽管抢劫数额不多,但因情节较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办案检察官坚持诉讼中的帮教与刑罚执行完毕后的帮教观护相结合,将张某从一个“问题少年”培养为满腔正气的青年。

  2011年底,张某途经一超市,发现有人正在持械砸毁超市中金店柜台。张某挺身而出与保安、警察共同制服歹徒,他也因此被评为上海市“见义勇为先进分子”。

  近年来,上海市检察机关立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职能,积极推动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矫正,探索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治理新模式“上海经验”获得社会各界称赞,实现了工作模式专业化、帮教力量社会化和观护体系全覆盖,在积极参与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积累了新经验,得到高检院领导的肯定。

  上海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,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仅靠检察院一家难以奏效,必须引入社会力量,使司法专业化与预防社会化有机结合、共同发挥作用。自2004年起,该市闵行区检察院在区委、区政府支持下,牵头建立了以各街镇青少年事务社工站为载体、覆盖全区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,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社会化帮教矫正服务。之后,上海市检察院及时总结闵行经验,

  制定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》,明确了观护对象、观护程序和帮教内容,推动了观护体系建设。

  据了解,上海市检察机关建立的以专业力量为依托的观护体系,已实现涉罪未成年人群的全覆盖,特别是社工、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的参与,更有效提升了观护体系的矫正效果。观护体系建立以来,近90%的观护对象复学、就业,多人考上大学,涌现多位学校学生干部或单位业务骨干,一些观护对象回归社会后又作为帮教志愿者加入了观护组织。

 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张兆安:

  以人为本的教育矫治方式大家欢迎

 上海检察机关引导建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体系的做法非常好,这是因为未成年人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人群,与成年人群不同,人生的未成年时期很特殊,心智不成熟、社会经验缺乏,有时会有一些偶发因素导致犯罪,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坚持依法惩处与特殊方式相结合,采用符合未成年人特征的教育矫正方式。上海的观护体系做法非常人性化,有利于涉罪未成年人融入社会。不会让未成年人少不更事的行为,影响他们的一生。

  我曾经和这些受观护的未成年人面对面交流,他们对观护体系非常满意,他们的父母也很赞成,各方面都欢迎这种教育矫治方式。

  另外,上海检察机关很早就开始探索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记录封存制度。这次刑诉法修改中设有一章未成年人特殊程序,其中就规定了刑事记录封存,上海的探索走在了全国立法之前,非常值得肯定。 (张伯晋)

公众传媒摘编:方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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