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讯(赵丽)近日,昌吉州中院立案一庭巧妙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“远程调解”音视频终端的便捷性,成功化解了一起定金合同纠纷案件。
高某有一套学区房,将其委托中介公司对外出售,李某通过手机APP看到该消息后,与该中介公司、高某取得联系并协商买房事宜。双方在中介公司的磋商下,高某与李某就上述房屋的买卖达成一致协议,约定总房款为49万元,李某于2020年6月30日前付清首付款19万元,余款办理银行按揭手续。签订合同当日,李某向高某支付2万元定金,高某向其出具了收到定金2万元的收条。后因迁移户口等事宜,高某反悔,要求解除合同,但没有按照定金罚则的规定双倍返还定金。双方就此商量无果,李某将其诉至法院。一审法院以高某构成违约,判决高某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。高某不服,提出上诉。
二审法官在接到案件后,发现该案事实清楚,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较为严重,遂根据该案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调解方案。在得知李某从事野外工作,无法及时赶回参加调解时,承办法官指导李某注册使用多元调解小程序,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“远程调解”模块开展调解工作。不一会,承办法官、高某与远在千里的李某出现在了同一画面中。承办法官展开了耐心的调解,向高某详细介绍了定金的相关法律规定,也从情理法的角度劝解李某不要因为一时之气打官司,尽快取得涉案款项才能保证权利的实现。经过承办法官不断的撮合,最终高某与李某达成了一致意见,高某通过手机网银当庭向李某转账3.5万元。
李某在收到该款项后激动的说:“这件事情从2020年5月起就一直困扰着我,为了此事,我和妻子从外地来回折腾了好几趟,都没有圆满的解决。没想到,二审法院用了短短半天的时间就让这件事情圆满的化解,你们真是为群众办实事,我也感受到了法律的高效与温情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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